家庭法 发布 · 2026年1月15日

在马来西亚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切断亲子关系吗?

在家庭纠纷中,时常有当事人询问:马来西亚法律是否允许正式切断亲子关系——无论是父母单方面宣布与子女断绝关系,还是成年子女希望与父母脱离法律上的联系?简而言之:不可以。马来西亚法律不承认任何此类概念。然而,法律确实提供若干文件工具,可用于限制或记录特定义务。本文就此作出说明。

法律立场:法律是怎么说的?

父母对子女的法定责任

根据马来西亚法律,父母有法律责任抚养未成年子女,直至子女年满 18 岁。若子女正在接受大学教育,法院可酌情将此责任延伸至 18 岁以上。此项义务不受亲子关系状态影响,亦无法通过私人声明或协议予以消除。

子女对父母的法定责任

一般而言,在马来西亚民事法律框架下,成年子女并无强制执行的赡养父母义务。例外情形适用于穆斯林家庭,依据伊斯兰个人法,成年子女可能对父母负有赡养责任。

可用于限制义务的法律工具

虽然亲子关系本身无法终止,但在特定情形下,以下法律工具可用于记录立场或限制某些义务:

  • 法定声明(Statutory Declaration): 当事人可签署法定声明,正式记录其不承认与另一家庭成员之间存在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。然而,此类声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,亦不能消除任何依据成文法或普通法存在的法律义务。
  • 遗嘱(Will): 父母可签立或修订遗嘱,明确排除某名子女从其遗产中继承的权利。根据马来西亚法律,非穆斯林遗嘱人并无义务为任何特定受益人(包括子女)作出安排。因此,一份合法签立的遗嘱是控制遗产分配的最有效法律工具。
  • 法院撤销监护权(法庭命令): 在涉及经证实的虐待、疏忽或遗弃的特殊情形下,法院可就父母的监护权或抚养权作出撤销命令。此为司法救济途径,仅适用于具体且有充分证据支撑的情形,且不涉及切断法律关系本身。

登报声明:报纸公告的实践

在马来西亚,个人在报章或社交媒体上发表声明,宣称与某家庭成员断绝关系,并非罕见。典型的公告内容如下:

“自即日起,本人声明与[某人]毫无关系,不承担任何责任。”

为何仍有人选择登报?

尽管登报声明不具法律效力,此类做法仍持续存在,主要原因如下:

一、公开表态,施加舆论压力

许多人选择登报,是为了向亲友及社会公众表明立场,向对方施加道德或名誉压力,或让周围的人知悉自己不愿为对方的行为承担社会责任。常见情形包括:父母对子女的行为失望(如沉迷赌博、挥霍家产、不孝顺),或子女因遭受父母虐待、遗弃或长期家庭冲突而与父母决裂。

二、个人声明,减轻道德或社会责任

公开声明可向第三方(如债权人、商业伙伴或公众)传达信息,表明当事人不承认对方的债务或义务。尽管此类声明不构成法律上的免责保障,但可向第三方发出通知,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对方行为而引发的外部压力。

三、配合遗嘱,影响遗产分配

公告可与合法签立的遗嘱配合使用,作为遗产规划安排的一部分。公告本身无法影响继承权;然而,一份有效的遗嘱可明确将特定人士排除于遗产受益人之外。若没有遗嘱,非穆斯林遗产将依据《1958 年分配法》的无遗嘱继承规则进行分配,被排除的一方仍可能依法取得一定份额。

结语

马来西亚法律不允许在法律意义上切断亲子关系。血缘关系及其衍生的法律义务,无法通过声明、公告或私人协议予以消除。若当事人希望就继承、抚养或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安排,正确做法是寻求法律意见,并执行适当的法律文件——最重要的是签立一份妥善草拟的遗嘱。

本文僅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如需針對個別情況的建議,請諮詢合格律師。本文所述為馬來西亞民事法之立場;伊斯蘭個人法或有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