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与商业 发布 · 2026年6月22日

为什么在商业交易中盲目谈 “信任”,可能会让你损失惨重?

这种情景我们屡见不鲜:两位中小企业(SME)老板握手达成交易。其中一人说:“我出RM150,000.00买你30%的股份。” 另一人回答:“没问题,我们今天就把董事会决议(Board Resolution)签了,先把股份转让给你,你就能马上接手管理。钱你下个月再付给我就行。” 因为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,他们为了省下律师费,直接跳过了签署正式股权买卖协议(Share Sale Agreement)的步骤。毕竟在马来西亚,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更改公司所有权时必须准备一份正式的协议。 然而,所谓的 “下个月” 变成了 “下一年”。钱迟迟没有到账,但买方已经在公司委员会(CCM /SSM)的注册册子上成了合法的股东,不仅享受着公司股息,还能在决策中投票。

就算有了合同,依然可能踩坑

你可能会想:“那我自己写一份简单的合同,证明他欠我这笔钱不就行了吗?” 但真正的陷阱在这里 – 即使有协议,如果你在收到钱之前就把股份转让出去,你就失去了筹码。 如果对方拒绝付钱,你唯一的选择就是入禀法庭起诉他。这意味着你必须花上数千令吉的律师费,并把官司拖上好几年,才能拿回本该属于你的东西。

黄金法则 – 使用利益相关者(Stakeholder)

在马来西亚法律下,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先付钱还是先转让股份。为了保障自己,你应该把 “卖公司股份” 当成 “买卖房子” 一样谨慎看待。 与其盲目依赖信任,一份合规的协议能通过一个独立的利益相关者(Stakeholder,通常为律师楼),来制定清晰且循序渐进的交易时间线:

  • 第一步 – 定金与签署协议
    双方签署股权买卖协议。买方支付一笔初始定金(可直接付给卖方,或汇入充当利益相关者的律师楼信托账户)以锁定交易。
  • 第二步 – 支付尾款
    买方将所有的尾款转入律师楼的信托账户。此时卖方虽然还没拿到现金,但知道资金已经安全到位。
  • 第三步 – 股权转让
    在确认资金得到保障后,卖方签署转让文件并更新公司委员会(CCM /SSM)的注册资料。
  • 第四步 – 最终放款
    一旦股份正式转入买方名下,律师楼(Stakeholder)就会将信托账户中的款项发放给卖方。

这份协议还能理清哪些隐患?

前期为了省下律师费,往往意味着后期要花双倍的代价来收拾烂摊子。一份简单且拟定完善的协议,不仅能保护你的账款,还能在问题演变成争吵之前,提前解答那些敏感的利益问题:

  • 股息截止划分点(The Dividend Cut-Off)– 如果公司明天宣布盈利,这笔钱归谁?合同会针对债务和回报设定一个精准的 “截止日期”。
  • 隐藏的 “地雷”(The Hidden Skeletons)– 买方会获得 “担保条款(Warranties)”,即卖方承诺公司没有隐藏的税务欠款或悬而未决的诉讼。
  • 安全退出机制(The Exit Button)– 如果买方最终无法获得公司管理层的批准怎么办?协议会明确列出如何在安全的情况下终止这笔交易。

结语

在商言商,一份好的合同绝不是不信任的隐喻。相反,它是一张清晰的路线图,确保双方都能准确获得当初握手协议好的利益,而无需闹上法庭。

本文僅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如需針對個別情況的建議,請諮詢合格律師。本文所述為馬來西亞民事法之立場;伊斯蘭個人法或有不同。